主旨:公告本部112年度「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項下新興育成計畫推動項目,自公告日起正式受理申請。
依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
一、新興育成計畫範疇及補助重點:
(一) 因應政策推動或產業發展方向,鼓勵企業開發新興產業先期之產品或服務,進一步構築產業生態體系。
(二) 計畫內涵應具備技術或創新服務含量,可帶動先期產品與服務發展,並具新型態產業形成與市場先導示範性。
(三) 開發之新興產品或服務應包含國內(場域)試煉驗證取得能量,服務型應具服務商或場域之後續營運模式。
二、申請時程: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附件下載:112年新興育成計畫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