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91:何種情形須提供費用分攤表?
同一份發票、收據、invoice、receipt等費用憑證,若僅申請一項計畫補助,請於憑證上加蓋計畫主持人專用章。但若由多項政府補助或捐助計畫共同分攤費用,則須填寫費用分攤表。
Q192:有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會使用到費用分攤表嗎?
同一筆費用憑證若由多項政府補助或捐助計畫共同分攤費用,則須填寫費用分攤表。因此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顧問專家費、設備維護費、無形資產之引進、委託研究費、委託研究-計畫管理費、驗證費、差旅費等費用,都可能會使用費用分攤表。創新或研究發展人員薪資請提供各補助或捐助計畫之工時統計表,創新或研究發展設備使用費請提供各補助或捐助計畫之設備使用紀錄作為查核各計畫是否發生重覆列報之依據。
Q193:費用分攤表是交付帳務查核人員帶走之文件嗎?是否需影印留存?
費用分攤表為傳票的附件,帳務查核時併同傳票及原始憑證等,交帳務訪視人員查核,帳務查核結束後應併同傳票歸檔。另依補助契約第5條第2項規定「計畫之原始憑證及記帳憑證除應永久保存或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外,應於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至少應影印專檔保存5年」。因此分攤表須併同其他原始憑證及傳票等影印留存。
Q195:租賃設備可否報支使用費?
EDA Tool採營業租賃者,報支時應註明出租單位、設備、時間及費用估算方式,並檢附租賃合約,依照每月應分攤之租金費用乘以專案計畫投入比例計算。其他項目之營業租賃所支付之租金,在帳列上為租金費用,不得報支使用費;資本租賃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所計算之成本列入財產目錄者,依其租賃起始日期在計畫開始日前後劃分,依新購或已有設使用費計算方式報支。
Q196:何謂營業租賃?何謂資本租賃?
租賃分為營業租賃與資本租賃。採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公司,營業租賃與資本租賃之劃分如下:
資本租賃:承租人之資本租賃,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租賃期間屆滿時,租賃物所有權無條件轉移給承租人。
(2)承租人享有優惠承購權。
(3)租賃期間達租賃物在租賃開始時剩餘耐用年數3/4以上者。惟舊品租賃如 租賃前原使用期間已逾總估計使用年數3/4以上者,不適用之。
(4)租賃開始時按各期租金及優惠承購價格或保證殘值所計算之現值總額,達租賃資產公平市價減出租人得享受之投資扣抵後餘額90%以上者。惟舊品租賃如租賃前原使用期間已逾總估計使用年限3/4以上者,亦不適用。現值總額之計算,係以租賃開始日財政部公佈之非金融業最高借款利率與出租人之隱含利率之較低者為準。但隱含利率無法知悉或推知者,以非金融業最高借款利率為準。
營業型租賃:凡資本型租賃以外之租賃均為營業型租賃。
若公司採用IFRS則請依公司會計制度之規定認定。
Q197:軟體可否報支使用費?如何報支?
為執行專案計畫所必需之製作、檢驗、試驗所購入軟體經計畫審查通過者得報支使用費,其使用費的計算係依軟體(新購)的購入成本/60個月,再乘以當月該軟體運用於專案計畫的比例計算。(已有) 軟體係依計畫開始日軟體的帳面價值/60個月,再乘以當月該軟體運用於專案計畫之比例計算。
Q200:設備使用的比例如何計算?
設備使用比例係依設備使用紀錄專案計畫所使用時數總計除以當月正常使用時數計算。當月正常使用時數原則上係依公司之上班時數計算,但若該設備屬於全天運作者,則以24小時乘上當月日數計算當月正常使用時數,且每月設備使用比例最高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