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32:補助款撥款方式為何?請款時需要附上實支單據?
(1) 專案計畫補助款之撥款,是由公司依據計畫書內補助款「歲出預算分配表」,檢附與實際請款金額一致之收據,按期向計畫管理單位申請撥付(財務評比為C級之廠商另需檢附同實際請款金額之「銀行履約保證金保證書」),除第1期補助款是在簽約後10日內由公司申請先行撥付外,其餘各期補助款,須經每期審核前1期工作報告,計畫實際執行進度及累計撥付之補助款動支率、執行進度達75%以上時,才可申請下期補助款。
(2) 公司請款時不需要檢附實支單據,有關公司執行專案計畫各項費用支出之原始憑證、單據、帳冊及每月編製之會計月報,皆由公司自行留存,並將原始憑證附同記帳憑證,按記帳憑證類別與日期號數之順序彙訂成冊。各種會計憑證、會計報告、帳簿及重要備查簿與機器處理會計資料貯存體暨處理手冊等應依照會計法、審計法之有關保管規定妥為保管,於計畫經費查核時提供查閱即可。
Q234:專戶中之補助款,是否可以於撥款存入專戶後即1次提領?
採用預撥方式之專案計畫執行廠商,不可於補助款撥款存入專戶後即1次提領,應依據經費動支月報表所結算之補助款金額,於次月按月提領補助款,若有溢領之部分將以臺灣銀行該年度1月1日基本放款利率之2倍,按月計算罰款(不足1個月亦以1個月計算)繳交國庫。採用覈實撥付之廠商,撥入專戶之補助款,係已完成技術及帳務查核,按查核後核銷之金額撥款,故可於補助款撥款存入專戶後即1次提領。
Q238:專戶於全程結案時是否一定要結清銷戶?
依據「計畫管理作業手冊」專戶查核規定,「計畫執行結束,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以下簡稱聯輔中心)通知進行期末經費查核時,請將補助款專戶辦理結清(銷戶)」。且依「計畫管理作業手冊」規定非屬專案之款項亦不得存入該專戶,該專戶亦無法提供其他運用,因此專案結束後專戶應辦理結清銷戶作業。
Q239:專戶應於何時結清?
依據「計畫管理作業手冊」規定,於計畫結束後或經計畫管理單位通知專案計畫契約終止或解除時,如已確定不會再撥款時,聯輔中心通知進行期末經費查核時,請將補助款專戶辦理結清(銷戶)」。若採覈實撥付計畫則請於聯輔中心通知進行期末經費查核時,將補助款專戶辦理結清(銷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