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83:設備使用的比例如何計算?
設備使用比例係依設備使用紀錄專案計畫所使用時數總計除以當月正常使用時數計算。當月正常使用時數原則上係依公司之上班時數計算,但若該設備屬於全天運作者,則以24小時乘上當月日數計算當月正常使用時數,且每月設備使用比例最高為100%。
Q85:是否所有列報於計畫之設備均需設置設備使用該紀錄?
個人專用電腦因公司通常不會特別為其設置使用紀錄簿,且其通常有固定使用人員,軟體則須配合電腦使用,因此電腦與軟體之使用費,可以其使用人當月投入專案計畫之工時比例作為計算基礎,因此個人專用電腦可以不設置使用紀錄簿,軟體若由公司提出合理之投入比例依據,亦可不需設置使用紀錄簿,至於其他設備則需設置使用紀錄簿,並依設備使用情形報支使用費。
Q86:個人專用電腦之使用費,可以其使用人當月投入專案計畫之工時比例作為計算基礎,可否舉例說明?
假設該公司自7月1日至7月31日當月應上班日共22天,每日應上班時間為8小時。該員於應上班日每天投入計畫4小時,該員當月投入比例為50%,該員專用之電腦設備於同年7月16日驗收入帳並開始使用,自7月16日至7月31日應上班日共12日,依照該員之投入比例計算為[12(天)*4(小時)]/[22(天)*8(小時)]=27%,則當月該電腦之使用比例即為27%,次月(8月)該員每天投入計畫4小時,當月投入比例為50%,則8月該電腦設備之使用比例即以50%認列。
Q89:頻寬費報支時應注意那些事項?
(1) 所列報之頻寬費僅限網路流量費,不含資料儲存機房(IDC)、機櫃空間、網路及儲存設備等軟硬體設備及空間之租賃費、電力空調費、資安服務等管理費、亦不包含其他一次性費用。
(2) 專為執行專案於計畫期間內新增且僅供專案使用之頻寬之請(採)購、報支、應依公司內部授權規定並經計畫主持人核准(請購單應加蓋計畫主持人專章,若無請購單,請於費用申請或核銷單加蓋計畫主持人專章);列報金額應與原始憑證相符(原始憑證應加蓋計畫主持人專章)。
(3) 運用專案計畫執行單位原有頻寬或雖為新增但與公司其他用途共用寬頻執行專案計畫,應提供分攤表,分攤表及原始憑證應加蓋計畫主持人專章);分攤方式應與計畫預算所列方式一致,且應與所附費用分攤表及原始憑證核算相符。
(4) 可全額或依比例扣抵之營業稅進項稅額不得報支為本計畫費用,其相關付款憑證經抽查未發現異常情形。
(5) 各年度可認列頻寬費,其單據日期應在各年度執行期間內,且為專案計畫執行期間所應負擔之費用。若計費方式須於期間結束後才能確定費用金額,致憑證日期落於年度執行期間之外,而已由電信業者於憑證內註明計費期間,亦得列報為該執行年度之費用(例如,12月之頻寬費,發票日期為次年1月,若發票上已註明計費期間為12月,仍列為12月之費用);若計費期間超過計畫期間(例如計費期間為11月15日至12月14日,但計畫僅執行至11月30日),則執行單位可就下列方式擇一認列:
①依據計畫期間涵蓋天數,並依據專案使用比例應分攤金額計算。
②依據計費期間專案使用比例應分攤金額計算。
Q90:頻寬費報支應提供哪些憑證?
(1) 專為執行專案於計畫期間內新增且僅供專案使用之頻寬費應提供:
① 請購單、費用申請、核銷單(須加蓋計畫主持人專用章)。
② 統一發票、收據、invoice、(須加蓋計畫主持人專用章)。
③ 內部記帳傳票(傳票之摘要欄或專案欄須註明產業高值計畫)、明細帳。
④ 付款憑證,如水單、信用狀、匯款單、付款支票影本、銀行對帳單、進口結匯單據、零用金支付清單等足以證明之支付憑證。
⑤ 涉及外幣支付時應附當時之外幣匯率表。
(2) 運用專案計畫執行單位原有或與公司其他用途共用頻寬執行專案計畫之頻寬費應分攤金額應提供:
① 費用分攤表(須加蓋計畫主持人專用章)、分攤方式佐證資料。
② 統一發票、收據、invoice(須加蓋計畫主持人專用章)。
③ 內部記帳傳票(傳票之摘要欄或專案欄須註明產業高值計畫)、明細帳。
(3) 變更申請及核准文件或執行工作報告核備同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