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28:先提出臨時性專利申請,再提出正式申請案,算一件還是兩件專利申請案?
先提出臨時性專利申請,再提出正式申請案,依下列方式處理。
(1) 於專案計畫執行期間分別提出臨時性專利及正式專利申請,視為同一申請案,僅得申請一次專利補助。
(2) 正式專利申請日在專案計畫執行期內,並主張優先權至計畫開始日前之臨時專利申請案,得列為本計畫之專利申請案,惟該臨時專利申請案若已申請本計畫或其他計畫之專利申請費,依不得重複申請補助之原則,不得再申請本計畫之專利申請費。
(3) 於計畫執行期間提出臨時性專利申請,得列為本計畫之專利申請案,惟爾後若執行新計畫並提出正式專利申請時,依不得重複申請補助之原則,該新計畫不得再次申請專利申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