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34:補助款撥款方式為何?請款時需要附上實支單據?
(1) 專案計畫補助款之撥款,是由公司依據計畫書內補助款「歲出預算分配表」,檢附與實際請款金額一致之收據,按期向計畫管理單位申請撥付,檢附同實際請款金額之「銀行履約保證金保證書」,除第1期補助款是在簽約後10日內由公司申請先行撥付外,其餘各期補助款,須經每期審核前1期工作報告,計畫實際執行進度及累計撥付之補助款動支率、執行進度達75%以上時,才可申請下期補助款。
(2) 公司請款時不需要檢附實支單據,有關公司執行專案計畫各項費用支出之原始憑證、單據、帳冊及每月編製之會計月報,皆由公司自行留存,並將原始憑證附同記帳憑證,按記帳憑證類別與日期號數之順序彙訂成冊。各種會計憑證、會計報告、帳簿及重要備查簿與機器處理會計資料貯存體暨處理手冊等應依照會計法、審計法之有關保管規定妥為保管,於計畫經費查核時提供查閱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