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71:用以證明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之請(採)購、領用經計畫主持人核准之計畫主持人專用章格式為何?
該專用章需包含: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補助計畫名稱(若採簡稱需足以辦認計畫別)、專用章字樣、計畫主持人字樣(聯合申請案之聯盟廠商為協同或分項計畫主持人)、及計畫主持人(或協同或分項計畫主持人)姓名,請參考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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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補助 |
| XXX計畫專用章 |
| 計畫主持人王大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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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補助 |
| XXX計畫專用章 |
| 協同/分項計畫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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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2:只有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會使用到計畫主持人、協同(或分項)計畫主持人專用章嗎?
研究紀錄簿、專案加班紀錄、工時卡、顧問專家費之費用申請單及收據或領據等憑證、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請購單及發票或收據、領料單等憑證、新購設備請購單及發票或收據等憑證、設備維護費之請購或請修單及發票或收據等憑證、無形資產之引進、委託研究費、委託研究-計畫管理費、驗證費之費用申請單及發票或收據等憑證、差旅費之費用申請單或出差報告單及相關等憑證,只要是用以證明該費用為執行專案所產生之費用或與專案之執行有直接相關都須加蓋該專用章。
Q73:何種情形須提供費用分攤表?
同一份發票、收據、invoice、receipt等費用憑證,若僅申請一項計畫補助,請於憑證上加蓋計畫主持人專用章。但若由多項政府補助或捐助計畫共同分攤費用,則須填寫費用分攤表。
Q74:有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會使用到費用分攤表嗎?
同一筆費用憑證若由多項政府補助或捐助計畫共同分攤費用,則須填寫費用分攤表。因此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顧問專家費、設備維護費、無形資產之引進、委託研究費、委託研究-計畫管理費、驗證費、差旅費等費用,都可能會使用費用分攤表。創新或研究發展人員薪資請提供各補助或捐助計畫之工時統計表,創新或研究發展設備使用費請提供各補助或捐助計畫之設備使用紀錄作為查核各計畫是否發生重覆列報之依據。
Q77:新購設備與已有設備如何區分?
新購設備與已有設備之劃分,在計畫開始日(含)後購入之設備為新購設備,計畫開始日前購入之設備為已有設備;購入日期之確定依下列方式處理:若為國內採購,係以統一發票日期為購入日期,若為國外採購則以進口報單上之進口日期為購入日期。
Q78:新購及已有設備使用費與計算上有何差異?
每月設備使用費之計算方式,每月新購設備使用費為購入成本/60個月,再乘以當月該設備運用於專案計畫的比例計算;已有設備則以計畫開始日之帳面價值為計算基礎/60個月,再乘以當月該設備運用於專案計畫的比例計算。
Q80:設備使用費與會計上所稱折舊有何不同?
使用費與折舊計算方式之差異如下:
(1)折舊的計算基礎為購入成本,使用費的計算基礎如為新購設備則以購入成本計算,但如為已有設備則為計畫開始日之帳面價值。
(2)折舊通常依固定資產耐用年限表所列折舊年限計算,但使用費之年限一律為自專案計畫開始日起算5年。
(3)折舊通常有殘值之規定,使用費在計算時不考慮殘值。
(4)依一般公司最常採用之直線法折舊,其折舊費係依時間計算,且月中購入亦可提列1個月折舊,但使用費則依該設備投入之專案計畫之時數計算,因此購入日期之前不得列報使用費。